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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基建市场的审计监督
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建筑市场也日益兴旺,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的建筑市场还很不完善。由于建筑市场产品生产复杂,建设单位出于利益的驱动,往往与施工单位同流合污,致使腐败行为得以滋生和蔓延,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工程造价高估冒算、偷漏税。一些地方竟违反市场经济规律,随心所欲,购建豪华办公楼,变相建造豪华住宅,吃回扣等,严重浪费了国家资财,滋长了不正之风,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廉政建设。因此,建筑市场审计监督显得十分必要。
一、建筑市场审计监督的必要性
首先,由建筑市场产品自身的特点决定。我们知道,建筑市场产品与其他产品不同,它要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等多个环节、多道工序的相互配合、衔接才能完成。建筑市场产品的生产期较长,短则一年半载,长则三年五年,在这期间,由于受到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的影响,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较多,如材料选用的变更,地质情况的不稳定,设计、规模的改变、材料价格的升降等等,都会使建筑产品工程造价出现变动,使得原来框算好的工程预算与决算不一致,建筑市场产品复杂多变的这个特点,给不法人员作弊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次,由建筑市场自身的特点决定。我国的建筑市场在市场经济中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建筑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在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混乱和漏洞,如基建工程招标流于形式、工程造价高估冒算乱套定额、偷税漏税,行业内各施工部门竞争手段不正当,施工队伍素质低下等。
二、我国建筑市场违纪违规情况的现状
(一)管理机制不完善
1、报建手续不完备。建设项目开工前未按规定搞好有关手续:对项目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盲目立项、上马;瞒报或少报工程量;所报的工程规模与投资额不相匹配;建设资金不到位,造成缓建或停建;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不合规;计划的报批手续也不完善,超计划、超面积投资情况严重等。
2、招、投标流于形式。国家对于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是有规定的,但执行起来情况就不容乐观,就算有的按规定去执行也大都流于形式。首先是对一些参与招、投标的单位本身是否具有资质条件不闻不问,以致建设单位在招标时“低价”中标,在实际施工时则采取偷工减料的手法,这样使得一些“豆腐渣”工程层出不穷。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
(二)项目工程违约情况严重
由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不是依照《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签订,而是各自根据自己的利益出发:建设方希望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或一些其他方面的要求(如工程完工时附送家具或汽车等);承包单位则将到手的工程转包出去又或者提出工程的增、减工程量部分另计等,这样,一旦已签订的合同就难于履行,有时还会使施工单位甩手不干,使工程陷于停建;建设单位则因未及时交付工程进度款或承包方将工程转包而未能按正常付工程款给施工单位,给施工单位带来很大的困难,最终使得工程未能如期进行,造成损失。
(三)无严格的工程预决算制度
一些项目工程没有编制工程预算,或者只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使得工程施工时盲目进行;或者提高物料标准,增大工程量,使工程成本增加,以致相应增加工程预算造价;或者降低物料标准,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以致降低工程质量。竣工决算涉及资金、结算、材料供应、设计变更、价格变化、造价定额的套用、取费标准计算等方面,面对决算,建设项目双方或者未按规定履行验收手续;或者以工程预算替代工程决算;或者高估冒算,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提高工程造价;或者工程结算大量地使用现金作为支付方式等。没有严格的工程预、决算制度,其结果往往是多计工程造价降低工程质量。
(四)工程质量监控不严
由于建筑市场的管理机制不完善,使得一些承包商将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由于层层发包,包到最后的只是一些个体、集体建筑队,这些建筑队资质条件差、技术力量薄弱、这些人甚至连工程图纸也看不懂,难怪这些年“豆腐渣”工程不断出现,这些质量低劣的工程将是一个个等待时机爆炸的“定时炸弹”,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害。
(五)施工单位偷漏税情况严重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施工单位采用按工程进度款和一次性结算工程款的方法进行付款纳税。施工单位为了偷税,假报或少报工程收入,开发票时大头小尾,再加上层层的转包和分包工程,施工单位以借款名义取得工程款,未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规定使用的发票,以致造成施工单位偷漏税情况严重。建设单位也大多因拖欠工程款,使本来已完成的工程投入使用后仍未及时结算,使得国家税款流失严重。
三、当前搞好建筑市场审计监督要做好几项工作
(一)必须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加速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问题是财经法规松驰、弄虚作假,变相侵占国家、企业财产、致使国家财产大量流失和被侵吞,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所有这些现象,不仅干扰了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直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加大立法和执法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必须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建立起有序的经常性监督机制。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须“强化审计和经济监督”。要想有力地遏制经济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就要依照十四大的文件精神,强化经常性的监督。作为基建市场的管理,本身就是融经济、技术、管理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工作,它不仅要熟悉施工操作的规程,清楚验收的规范,管理好从项目立项到保修期结束等各个环节,而且还要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对基建项目的立项和资金的来源情况进行事前审计;对基建施工过程进行事中审计;对基建工程决算后进行事后审计。不断拓展经常性监督的范围,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使到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互结合,通过经常性的检查,揭示建筑市场管理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和措施,并将其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加透明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基建市场违法违纪情况得以抑制。
(三)必须真正重视整改建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对一些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个别情节严重的而又有教育意义的违纪事项,要敢于“曝光”,做到惩一儆百。与此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把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违纪问题,通过综合分析,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必须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不断地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在新的形势下,审计人员要全面加强学习,不断拓宽视野,既要学习法律,经济知识,了解宏观经济知识、理论知识和方法,又要学习政治理论,科技知识及相关知识,进一步剖析和把握一些微观经济的现象及一些内在的关系,以适应审计监督对象层次增多的客观需要。基建审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审计业务工作,审计人员除具备较强的审计专业水平外,必须具备相关的工程预决算知识。还必须对有关定额、有关文件、法规比较熟悉,才能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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