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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区审计局计算机管理制度(2004年12月修订)
为保障我局计算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挥出最佳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微机室管理
1、微机室由审计信息化小组负责管理,按时开关微机室,不得由他人随意开关、进出。
2、微机室内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严禁在微机室内吸烟、吃食物。
3、每天工作完毕后,要打扫、整理微机室,保持微机室内整洁。
4、要保持微机室的适当温度和湿度。
二、上机操作规定
1、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电脑操作基本知识,一般情况下,非本局人员不许上机。
2、上机时,先开外设开关(显示器、打印机等)、然后打开主机电源,关闭系统时与之相反。系统运转时,未得到系统安全退出提示信息,不能进行关机或重新启动操作。若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审计信息化小组。
3、计算机操作人员严格在业务范围内操作,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三、系统维护管理
1、计算机设备一旦固定,不得随意搬动,更换位置。
2、计算机操作人员应爱护设备,微机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设备应每天用干布擦洗,非相关物品不得搁置于设备上,保持室内及设备台面清洁、干燥。
3、审计信息化小组定期检测系统运转情况。
4、非审计信息化小组人员严禁拆卸计算机主机机箱,不得擅自调换设备配件。
5、计算机操作人员对上机操作等技术性问题有疑问时,应及时向审计信息化小组报告,由审计信息化小组成员解答,上机人员不得作尝试性操作。
6、计算机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的过程中,若出现系统死机、不能启动、不能上网、不能实现资源共享和网络通讯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审计信息化小组,由审计信息化小组成员处理,不能擅自作出处理。
7、信息化小组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四、系统安全规定
1、计算机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计算机操作人员对外来软、光盘、移动磁盘必须进行病毒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上机使用。
(2)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如:电子邮件),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对外报送的电子数据资料,必须确认无病毒后方可发送。
(3)未经审计信息化小组同意,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不得卸载任何已安装软件。
(4)上机时不得随意删除任何系统文件,改变系统配置(包括文件属性、软硬件的参数设置等)。
(5)未经审计信息化小组同意,绝对禁止任何人员用任何方式更改计算机中相关数据库中数据。
(6)若需长时间离开计算机,应对操作文件进行保存,并退出工作环境。
2、审计信息化小组成员安全职责
(1)全权负责统一设置本局所有计算机的计算机名、IP地址、用户账号、密码、硬软件配置。
(2)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查毒、杀毒工作。
(3)做好计算机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五、数据备份
(1)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定期整理所属计算机上的个人文档文件,重要文件应及时作好数据备份,并妥善保存。
(2)备份数据不放在操作系统所在硬盘分区,不与原始数据同在一个分区中。
(3)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4)审计信息化小组对各计算机操作人员备份的资料再次备份至刻录光盘中,并交由办公室集中保存。
(5)审计信息化小组于全年审计项目结束后,将各计算机操作人员利用《审计辅助作业系统》生成的电子档案备份至刻录光盘中,并交由办公室集中保存。
六、局域网管理
1、出现网络故障或发现病毒、木马,应及时通知审计信息化小组,由审计信息化小组及时处理和排除。
2、严禁在计算机有未杀病毒的情况拷贝文件到其它单机上。
3、由信息化小组统一设置计算机名称、内部局域网ip地址及其他网络方面的各项设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改上述设置。
哈尔滨市动力区审计局
二○○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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